2024年,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全省各級行政機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青海重要講話精神,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落實落地,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了新成效。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始終堅持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全面領導,加快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以法治政府建設引領更高水平的法治青海建設
壓實法治建設責任,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統籌部署。我們始終把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青海工作的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法治政府建設,把青海各項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省委、省政府帶頭將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省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和省政府常務會議學習計劃,認真落實憲法宣誓等制度,“關鍵少數”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意識顯著增強,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解決問題、推動工作的能力不斷提升。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同志認真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6次聽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匯報、作出指示批示,推動形成上下聯動、左右協調、條塊結合、齊抓共管的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格局。省委常委會專題研究法治建設工作,深入推進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宣傳貫徹工作,切實把黨的領導落實到法治建設全過程各方面。持續健全述法機制,積極推廣“專題述法+書記點評+民主評議”模式,層層壓實“一把手”抓法治建設責任。
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營造更優法治環境。嚴格落實政府權責清單制度,審核并公布省級36個部門5300項權責清單。243項政務服務事項實現跨省通辦、158項實現省內通辦,“高效辦成一件事”首批13個重點事項全面落實落地。組織開展打擊非法集資專項行動、營商環境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有效維護了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組建生態環保、涉外經濟合作、民營企業、知識產權等律師服務團,開展“法治體檢”324次,提供決策咨詢服務3048人次,合法性審查9653件,為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提供了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科學民主依法立法,切實提升立法質效。統籌立改廢釋,加強同省人大立法銜接,高標準完成立法項目8件,修改廢止法規規章17件。持續完善合法性審核機制,不斷加強審查力度,完成119件行政規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組織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第六次全面清理工作,全省行政規范性文件從第五次全面清理后的2347件精減至2047件。全面升級改造行政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系統,網上備案審查實現“全覆蓋”,行政規范性文件監管工作信息化、規范化水平顯著提升。
二、深入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堅決落實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嚴守法定程序制度,提升依法決策水平。嚴格落實《青海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規定》,全面規范重大行政決策審核程序,省政府開展重大行政決策實施后評估5次,重大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不斷提升。省、市、縣三級政府緊緊圍繞生態環保、自然資源、食品安全、民族團結進步等重點領域,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593項,從源頭上預防和消除不穩定因素。認真落實《青海省黨政機關法律顧問管理辦法》,多次召開省政府法律顧問協調會,組織法律顧問參與行政決策、咨詢論證等工作,確保重大行政決策科學民主。
有序推進政務公開,充分發揮監督效能。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進一步提升行政執法的“能見度”和“透明度”,人民群眾獲取執法信息、辦理各種手續更加方便快捷。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監督,250件人大代表建議、286件政協提案高效辦結,滿意度100%。出臺加強司法監督與行政執法監督銜接工作規定,進一步健全“府院聯動”“府檢互動”機制,形成執法監督合力。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加大重大項目建設、“三公經費”和財政預決算等重點領域政務公開力度,聚焦就業、教育、醫療、住房等領域,積極回應群眾關切,以陽光透明促公平公正。
改進行政執法方式,持續規范執法行為。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32個省級行政執法機關制定本系統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市場監管、交通運輸等部門制定并向社會公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事項清單,有效提高了執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海南州共和縣等6個地區開展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工作,依法賦權1824項綜合行政執法事項。制定食藥環領域行政執法、知識產權保護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開展食品藥品等重點領域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按時限辦結問題線索9934件。落實行政訴訟敗訴案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依法追究12家行政機關和89名行政執法人員責任。
三、聚焦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不斷夯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基礎,進一步提高基層治理法治化水平
完善應急體系建設,依法處置突發事件。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制度,生產安全事故起數、死亡和受傷人數實現“三下降”,全年未發生重特大事故。依法預防和處置歷史罕見汛情,組織7.4萬人次干部下沉一線,落實“叫醒”“叫應”機制,果斷轉移危險區群眾40萬人次,2764人因提前轉移避免了傷亡,啟動2萬余戶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工作,有力保障了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推進應急救援隊伍專業化標準化建設,評定省級應急救援隊伍12類36支2000余人。建成各級救災物資儲備庫86座,扎實開展各類應急演練9000余場次,救災保障能力有效提升。
注重抓早抓小抓苗頭,穩妥化解社會矛盾風險。全面貫徹行政復議法,全省受理行政復議申請1255件,同比提升2.5倍,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更加凸顯。扎實開展全省社會治理綜合服務中心綜合功能優化提升三年行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3.2萬余件。依法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旅游糾紛等方面的行政調解工作,及時妥善處理各類矛盾糾紛。持續提升公共法律供給水平,形成“15分鐘公共法律服務圈”等基層治理法治化新經驗,全年辦理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等各類案件11.5萬余件,提供各類法律咨詢服務12萬余人(次),預防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基礎更加鞏固。
加強法治人才和信息化建設,做好涉外法治工作。強化法治人才、科技、信息化等保障支撐能力,制定實施加強法治人才工作任務清單,推動法治政府建設評估專家庫建設和管理規范化。持續推進非現場執法監管,公安、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生態環境等部門利用“互聯網+大數據”手段,積極推廣執法事項公開和執法案件網上運行工作模式,“以科技支撐盤活信用數據,增信賦能普惠金融”典型做法獲得國務院辦公廳通報表揚。認真落實黨中央關于加快涉外法治建設的決策部署,加強涉外法治人才隊伍建設,服務支撐全省涉外法治建設工作。
一年來,全省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對標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還存在個別地區、部門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制度不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不全面等問題。2025年是法治建設“一規劃兩綱要”收官之年,做好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意義重大。我們將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統籌推進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工作,以更高水平法治建設護航生態文明高地、產業“四地”建設,維護社會安全穩定。重點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完善工作推進機制,強化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力度,持續深化市縣法治建設工作。二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努力提升行政立法工作質效,深入推進法規規章清理和審查工作,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法治保障。三是深化法治領域有關改革,積極穩妥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健全行政復議體制機制,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四是細化風險防范化解舉措,夯實矛盾糾紛行政預防調處化解基礎,加強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機制,著力防范化解各類風險。五是強化行政權力制約監督,多措并舉增強監督合力,嚴格規范涉企檢查等行政行為,提升政務公開工作質效,保障行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六是做好法治建設保障工作,提升法治政府建設信息化水平,加強法治理論研究和宣傳,打造高素質法治人才隊伍,切實筑牢法治政府建設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