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司法廳獲悉,2021年,省司法廳嚴格落實《青海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規定》(省政府令第126號)等合法性審查制度規定,充分發揮合法性審查作用,認真履行審查職責,全力為省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決策把好法律政策關,全年審查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決策事項達185件,實現了合法性審查全覆蓋。
一年來,省司法廳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合法性審查工作要求,進一步創新合法性審查方式、壓實審查責任、提升審查質效。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以及省政府規章明確的省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全部納入合法性審查范圍,做到應審必審。全年共對《青海省加強成品油市場綜合監管實施意見(送審稿)》《青海省關于加強河湖水域岸線生態空間管控的意見(送審稿)》等73件省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112件重大行政決策進行了合法性審查,對每個文件都出具了《合法性審查意見書》,提出審查意見580余條,合法性審查率100%。
據介紹,2021年省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決策呈現數量多、范圍廣的特點,決策事項涵蓋公共服務、生態環保、市場監管、社會管理、文化教育、民生保障、鄉村振興等各個領域。經過努力,職責清晰、程序規范、審查嚴格、權責一致的合法性審查機制進一步落實,從源頭上規范了行政權力的行使,有效防止了違法決策和不當決策,確保省政府每個決策事項始終在法治軌道上運行。(于瑞榮張文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