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和住房城鄉建設部下發關于下達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二批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的通知,下達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二批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53402萬元,用于支持我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和棚戶區改造配套基礎設施建設,以進一步提高群眾獲得感、幸福感。
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在下達投資計劃的通知中明確,專項資金主要用于支持與棚戶區和老舊小區關聯的供水、排水、供電、弱電、道路、供氣、供熱、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類、移動通信等基礎設施,以及光纖入戶、架空線規整入地、養老、托育等配套基礎設施。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認真組織實施,加強項目管理,嚴格按照批準的項目名稱、建設內容、建設規模以及下達的中央預算內投資進行建設,嚴禁將中央預算內投資截留、擠占或挪作他用,項目建設所需其他資金要確保足額及時到位。嚴禁未經批準擅自變更建設內容和建設規模,如確需調整,須按權限報有關機關批準。同時,要加強對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礎設施項目的審核,原則上不得安排用于城市主干道主管網、綜合管廊、城市廣場、城市公園等項目,不得安排用于地方各項建設資金未落實、規定時間內無法開工建設的項目等。
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將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適時對計劃執行情況進行抽查,重點檢查項目管理、資金使用等。對于投資計劃執行不力的項目,將按照有關規定,對有關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員實施處罰,對建設進度慢、配套設施建設滯后、資金使用存在問題的地區還將進行通報,并督促地方進行整改。(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