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記者從西寧市殘聯獲悉,為更好保障廣大殘疾兒童權益,促進社會文明進步,市政府出臺西寧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根據國務院、省政府《關于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精神,日前,市政府制定下發《西寧市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實施辦法》。
《實施辦法》規定從今年1月開始對符合條件的0—17歲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提供包括以減輕功能障礙、改善功能狀況、增強生活自理和社會參與能力為主要目的的康復訓練、醫療手術、輔助器具適配等救助。救助經費納入市、縣級政府預算,爭取中央、省專項資金支持,到2020年基本實現殘疾兒童應救盡救。
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體現了黨和政府對殘疾兒童的格外關心、格外關注,對于進一步改善西寧市殘疾兒童康復狀況、促進殘疾兒童全面發展、減輕殘疾兒童家庭負擔,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王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