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實現老有所養、幼有所育,省發展改革委不斷加大政策、資金、宣傳等保障力度,切實推動養老托育服務高質量發展。近日,該委會同省衛生健康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相關部門印發《關于我省托育機構用水用電用氣用熱價格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我省托育機構用水、用電、用氣執行居民價格標準的相關政策等,有效減輕托育機構運營成本壓力。
據悉,此前我省制定“十四五”公共服務規劃、推動生活性服務業補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質行動方案等,以“一老一小”為重點,統籌推進養老托育服務體系建設。今年爭取落實國家投資2.57億元,建設12個公辦養老服務機構和18個公辦托育服務機構能力提升項目等,力爭全省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達到60%、每千人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達到2.95個。
在此基礎上,省發展改革委進一步對全省托育機構運營情況進行調研,重點就托育機構普遍關心的水電氣暖價格問題制定政策印發通知,明確我省托育機構用水、用電、用氣執行居民價格標準的相關政策以及托育機構申請執行水電氣暖價格的相關程序等。明確:托育機構用水、用電、用氣按照本地執行居民生活價格的非居民用戶(如學校、養老、社會福利場所等)標準執行。具體托育機構供熱價格,各地區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并結合實際細化落實相關政策,降低托育機構用熱成本。并明確托育機構用水、用電、用氣原則上裝設分表單獨計量。同時需要申請執行居民生活類價格的托育機構,經相關企業核實后符合條件的,自確認受理次月起執行。
通知要求有關部門及時了解托育機構最新備案、退出等相關情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對政策執行中的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厲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