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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孩子不能擅自收養

來源: 西寧晚報       作者:    發布時間: 2022-07-08 10:29    編輯: 馮麗娟         

  近日,家住湟中區土門關鄉的李女士致電晚報社區記者詢問,她在家附近撿到一個棄嬰,現在想收養,但是不知道怎么辦理相關手續?

  就此,記者采訪了市民政局養老服務與兒童福利科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說,公民發現棄嬰后,要第一時間向社區或村民委員會說明情況,或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警,不得自行收留和擅自處理。所以,李女士必須先報警,隨后公安人員會以登報等方式尋找孩子的親生父母,如60天內沒能找到孩子的父母,孩子會被認定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而交由市兒童福利院撫養。市民如果想收養孩子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相關條件,按法律程序辦理收養手續,而不是誰撿到孩子就由誰來收養。

  ●收養孩子需要具備5個條件

  根據《民法典》規定,收養孩子需要具備5個條件:無子女或者只有1名子女(除外:收養孤兒、殘疾未成年人或者兒童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粺o不利于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年滿30周歲(無配偶者收養異性子女的,年齡差40周歲以上,收養三代以內旁系同輩血親子女除外)。

  ●無子女家庭可收養2名子女

  無子女家庭,收養人可以收養2名子女;有子女的收養人只能收養1名子女(除外:收養孤兒、殘疾未成年人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具備條件方可辦理收養手續

  具備條件的收養人應當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收養申請書和相關證件、證明材料,收養登記機關收到收養登記申請書及有關材料后會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開展評估,評估通過后為當事人辦理收養登記并發給收養登記證。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之后收養人就可拿收養證到轄區所在地戶籍科辦理戶口登記等手續。(儷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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