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讀者向西海都市報社區聯絡站詢問:在西寧,公共汽車經營者需要遵守哪些規定?
據了解,根據《西寧市城市公共汽車客運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城市公共汽車客運特許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不得轉讓、出租特許經營權或者擅自處置、抵押特許經營設施、設備;在特許經營協議約定的范圍內從事城市公共汽車客運特許經營業務,執行城市公共汽車服務標準,向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穩定的服務,并對公共汽車客運服務設施進行養護和更新;不得擅自停業、歇業;按照規定的線路、站點、班次及時間組織營運;不得強迫從業人員違章作業;按照規定設置線路客運服務標志。
在客運車輛內設置老、弱、病、殘、孕專用座位和張貼禁煙標志、線路圖、收費標準等相關標志;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特許經營協議約定的其他規定。(張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