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網站  |  省委  |  省人大  |  省政府  |  省政協
藏文版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  無障礙閱讀  |  進入關懷版   
您的位置: 青海省人民政府網 / 民生服務 / 公共服務 / 職業資格 / 旅游服務機構

青海省鄉村旅游點質量等級評定與管理辦法

來源: 青海省旅發委    發布時間: 2017-06-12 10:26    編輯: 成忱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管理,規范鄉村旅游點質量等級評定、復核工作,促進全省鄉村旅游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鄉村旅游點是指地處鄉村,有統一的經營管理機構和明確的地域范圍,具有相應的旅游接待設施,能夠滿足游客各種鄉村旅游需求并提供相應服務的旅游經營場所。

  第三條青海省鄉村旅游點質量等級的申請、評定、復核、檢查、監督和管理等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青海省鄉村旅游點質量等級評定、復核依據《青海省鄉村旅游點質量等級劃分與評定》標準(以下簡稱《標準》)進行。

  第二章 評定機構與證書標牌

  第五條青海省旅游發展委員會設立省鄉村旅游點等級評定委員會,負責全省范圍內鄉村旅游點質量等級評定、復核工作的組織和實施。評定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市、州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設立市、州鄉村旅游點等級評定委員會,根據省鄉村旅游點等級評定委員會授權,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鄉村旅游點質量等級評定、復核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第六條鄉村旅游點質量等級標牌、證書由省鄉村旅游點等級評定委員會統一制作,由省及市、州評定委員會頒發。

  青海省鄉村旅游點質量等級標牌,須置于鄉村旅游點顯著位置,并應在其宣傳資料中標明等級。

  第三章 申報與評定

  第七條鄉村旅游點開業一年后,按照《標準》規定開展創建活動并進行自檢,自檢結果達到相應等級標準的要求,可申請評定等級。凡自愿申報的鄉村旅游點,須填寫“鄉村旅游質量等級評定申請報告”,并提供齊全的衛生、工商、消防、稅務等相關材料和證照,承諾履行向省鄉村旅游點等級評定委員會提供不涉及本單位商業機密的經營管理數據的義務。

  第八條青海省鄉村旅游點質量等級評定采取自愿申請、分級評定、逐級上報的原則。晉升四星級、五星級鄉村旅游點原則上從已評定的下一級鄉村旅游點中擇優申報、推薦、評定。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鄉村旅游點由市、州鄉村旅游點等級評定委員會組織評定,并報省鄉村旅游點等級評定委員會備案;四星級、五星級鄉村旅游點由省鄉村旅游點等級評定委員會組織評定。四星級或五星級鄉村旅游點評定程序為:

  1、原星級鄉村旅游點向所在縣、區旅游主管部門自愿申報創建、自檢;

  2、縣、區旅游主管部門按照《標準》指導創建,提出整改意見,初評;

  3、市、州鄉村旅游點等級評定委員會檢查、推薦,向省鄉村旅游點等級評定委員會報送推薦報告和鄉村旅游質量等級評定申請報告書;

  4、省鄉村旅游點等級評定委員會組織評定小組現場評定;

  5、省鄉村旅游點等級評定委員會會議研究;

  6、省旅游發展委員會政務網網上公示,公示期為10天;

  7、省鄉村旅游點等級評定委員會下發認定通知。

  第四章 復核與管理

  第九條全省鄉村旅游點質量等級實行動態管理,各級鄉村旅游點等級評定委員會對所評定的鄉村旅游點要進行監督檢查和復核。監督檢查采取重點抽查、定期明查和不定期暗訪以及社會調查、聽取游客意見反饋等方式進行。全面復核至少每三年進行一次。已評定等級的鄉村旅游點,應自覺接受檢查和復核。

  第十條凡已評定等級的鄉村旅游點在經營過程中存在管理混亂、設施設備老化、消費者投訴嚴重等重大服務質量問題,或經復核其服務水平達不到與其等級相符的標準,省及市、州鄉村旅游點等級評定委員會可視情節輕重和負面影響程度作出處理。對鄉村旅游點的處理方式包括簽發警告通知書、通報批評、降低或取消等級。對降低或取消等級的鄉村旅游點,需對外公告。

  第十一條省,市、州鄉村旅游點等級評定委員會簽發警告通知書、通報批評、降低或取消等級的處理權限如下:

  1、省鄉村旅游點等級評定委員會有權對達不到標準規定的各等級鄉村旅游點,作出簽發警告通知書、通報批評、降低或取消等級的處理。

  鄉村旅游點在經營過程中發生安全、消防、食品衛生等重大事故、消費者重大投訴或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的,省鄉村旅游點等級評定委員會直接取消其等級資格,收回標牌及證書。

  2、市、州鄉村旅游點等級評定委員會有權對轄區內達不到標準的三星級及以下等級鄉村旅游點簽發警告通知書、通報批評、降低或取消等級,并報省鄉村旅游點等級評定委員會備案。

  第十二條鄉村旅游點接到警告通知書、通報批評、降低或取消等級的通知后,須認真整改,并在規定期限內將整改情況上報相應的等級評定委員會。

  鄉村旅游點被處以簽發警告通知書和通報批評處理后,整改期滿仍未達標的,將給予降低或取消等級處理。

  被取消或降低等級資格的鄉村旅游點,自被取消或降低等級之日起一年內,不予恢復或重新評定等級;一年后,方可重新申評等級。被取消或降低等級的鄉村旅游點,其等級標牌和證書由省鄉村旅游點等級評定委員會收回。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三條 各鄉村旅游點等級評定委員會工作人員要恪盡職守,嚴守紀律,依紀依規,秉公辦事,不得利用職權或者工作便利謀取私利,不得接受任何人的請托,不得吃拿卡要,對違紀違規行為,將依紀依規嚴肅處理。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委務會議通過之日起施行。

亚洲涩福利高清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