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確定的目標任務,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國家稅務總局的工作部署,2016年以來,省地稅局以法治政府示范創建活動為契機,大膽探索,積極實踐,在西寧市所有區縣局,海東市、海西州部分縣(區)局率先開展了稅收法制員示范創建活動,有效規范了稅收執法行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健全完善制度,夯實創建工作基礎
一是建立制度機制。試點地稅機關都結合實際制定了《稅收法制員制度》以及相關配套工作制度,明確規定了具有稅收執法權的局、所都要設置專(兼)職稅收法制員崗位以及法制審核的主體、權限、內容和程序,要求地稅機關依法作出的所有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等具體行政行為,未經法制審核不得作出決定。
二是加強業務培訓。結合稅收執法中的薄弱環節,就執法程序、法制審核重點環節、執法文書制作等對稅收執法人員和稅收法制員進行專門輔導培訓。讓執法人員明白“干什么、怎么干。”讓法制審核員清楚“審什么、怎么審”,實現執法和審核人員素質雙提升。
三是落實工作責任。對法制審核過程中發現的錯誤和問題進行歸類分析并登記,對審核結果定期通報,督促整改;通過案卷評查、執法督察以及納稅人復議、訴訟等監督方式發現的執法過錯,不僅追究具體執法人員的責任,還要追究法制審核人員的監督責任。同時,將過錯責任納入執法責任制考核,獎優罰劣,強化了執法和審核人員的工作責任。
二、有效規范執法程序,執法質量顯著提升
一是稅收執法程序更加規范。各單位法制員結合崗位職責要求,從執法主體、程序、事實、證據、依據、處罰適當性等方面入手,將稅收執法中的薄弱環節納入審核范圍,使稅收執法過程得到了有效控制;同時,對審核過程中發現的制度性問題,立足于源頭防范,健全完善了相關工作制度,堵塞了管理漏洞,規范了執法程序,減少了執法隨意性,提高了執法質量。
二是地稅干部素質明顯增強。法制員制度實施后,稅收法制學習得到了進一步的堅持和貫徹,各單位都結合實際,制定了培訓及考核制度,對法制員和一線執法人員進行經常性的法制教育培訓,2016年,僅省局層面就舉辦各類培訓班18期(含視頻),1200余人次參加了培訓。同時,法制員審核關卡的設立,無形中要求執法人員具備更高的業務素質,增強了執法人員的危機感,迫使其主動學習、自覺學習,稅收執法能力和水平顯著增強。
三是執法文書質量顯著提高。稅收法制員從各自單位的實際情況出發,進一步加大對文書各個運行環節的控制,針對法制審核過程中發現的文書不規范的問題,下發了內部情況通報,進行了專題培訓,并制作正確的稅務行政處罰文書,通過正確文書與錯誤文書之間的對比,找出了問題的共性,有效地解決了執法文書不規范的問題。同時,針對文書管理不規范的問題,試點單位對執法文書統一歸口管理,統一了文書編號、制作口徑,規范了用語和法定內容,推動了執法文書管理的規范化,提高文書制作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