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實施全面兩孩政策以后,省衛生計生委也及時調整相關政策,制定下發《關于做好生育登記服務工作的通知》,對政策內生育子女的,實行生育登記制度,不實行審批,并就生育登記對象、內容、所需材料等做出了明確規定。
《通知》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我省生育第一個、第二個子女以及牧區少數民族牧民生育三個子女的夫妻,均需進行生育登記。登記方式可以現場登記,夫妻在懷孕或生育前后到夫妻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受委托的村(居)委會進行生育登記;也可以網上登記,可通過網上辦事大廳、便民服務系統、移動客戶端等形式,進行生育登記;還可以委托登記,夫妻因故無法親自辦理生育登記的,可委托他人代辦,夫妻因故未能在生育前登記的,需于生育后2個月內進行補登。登記內容需要夫妻雙方基本信息、居住信息、婚姻信息、現子女信息等。登記時需要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橛闆r一時難以核實的,需由夫妻雙方對其真實情況做出書面承諾。委托他人代辦的,需提交夫妻雙方簽字的委托書和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生育后補登生育信息的,需提交《出生醫學證明》。
《通知》還明確了流動人口辦理生育登記服務、特殊情形再生育的類型和申請審批程序等內容。(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