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及相關規定,我省2015年度企業年報公示將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開始。
記者12月28日從省工商局了解到,凡2015年12月31日前在我省注冊登記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須在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間完成2015年度市場主體年報上報工作。其中,企業年度報告的內容為上一年度末的有關信息,分為應當申報公示的內容和可自主選擇公示的內容。應當申報公示內容包括企業基本情況,股東出資情況、企業經營狀態信息等相關信息。自主選擇公示內容包括資產總額、負債總額、銷售總額等資產狀況和經營情況信息。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年度報告包括行政許可取得和變動信息,生產經營信息,開設的網站或者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信息,聯系方式等信息。
對未履行年度報告及公示義務的市場主體,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將在當年年度報告公示結束之日(6月30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并予以公示。市場主體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或通過公示的地址無法與市場主體取得聯系的,也會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年度報告公示結束后市場監管部門將對市場主體公示信息進行隨機搖號抽查并公示抽查結果。
廣大市場主體應特別注意,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企業信息將作為重要考量因素,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將依法被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同時,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