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建工〔2015〕315號
西寧市、海東市城鄉規劃和建設局,各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
為深化我省工程造價管理改革,規范建設市場各方主體計價行為,提升工程造價公共服務水平,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推進工程造價管理改革的指導意見》(建標〔2014〕142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以及我省《關于推進建筑業改革發展的指導意見》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思路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全國工程造價管理改革工作會議精神,深入推進我省工程造價管理改革,以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計價依據、強化市場監管、提升公共服務、培育工程造價咨詢行業發展為重點,保障市場主體自主定價權,確保完成各項改革任務,實現工程計價的公平、公正和科學合理。充分發揮工程造價管理在規范建設市場秩序、提高投資效益、保證工程質量安全方面的基礎作用。
二、落實《指導意見》目標
到2020年,健全我省市場決定造價機制,使市場在工程造價確定中起決定作用,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工程造價管理體系;完成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數據庫建設,構建多元化工程造價信息服務方式;完善工程計價活動監管機制,推行建設工程全過程造價服務;改革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制度,建立工程造價咨詢業誠信體系,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實施人才發展戰略,培養與行業發展相適應的人才隊伍。
三、主要任務
(一)進一步建立完善工程造價管理制度
按照市場決定工程造價原則,全面清理現有造價管理制度和計價依據,減少對市場主體計價行為不必要的行政干涉。建立健全適應市場的工程造價制度,為“政府宏觀調控、企業自主報價、市場形成價格”提供制度保障,實現工程計價的公平、公正、科學合理,為提高工程投資效益、維護市場秩序、保障工程質量安全奠定基礎。同時,完善國有資金項目工程計價制度,規范建筑市場各方主體計價行為。
(二)逐步健全全過程工程計價依據體系
在國家統一的工程計價規則和定額體系框架下,不斷完善計價依據,滿足建設工程全過程不同深度、不同復雜程度、多種承包方式的計價需要的工程概算(估算)、預算計價依據及工程造價指標等。以市場需要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健全工程定額全面修訂和局部修訂相結合的動態調整機制。完成新一輪計價定額的編制工作,提高定額編制質量和效率,對不適應市場實際的內容及時補充修訂,充分發揮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推廣應用中的引導和約束作用。
(三)科學采集測算及時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在國家統一的工程造價信息標準體系下,制定印發《青海省建設工程材料預算價格信息編制辦法》。完善工程造價信息清單目錄,強化工程造價數據積累,建立工程造價相關信息和數據庫,根據建筑市場實際變化,科學采集測算及時發布工程造價信息,提升公共服務能力。充分發揮造價咨詢企業等第三方專業服務作用,構建多元化的工程造價信息服務方式。開展招標控制價、中標價、竣工結算價信息報送、數據分析對比及發布等基礎性工作,為政府決策提供參考,為社會提供服務。
(四)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單計價制度
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單計價,完善清單計價配套措施,制定印發《青海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應用辦法》。加強與招標投標管理部門、工程造價咨詢機構等協調,加大各計價環節的監管,嚴格執行國標強制性條款,在我省全面落實工程量清單計價國家標準。加大招標人在發布招標文件時公布招標控制價成果文件情況、工程量清單招標計價及工程量清單結算情況的檢查監督力度,建立招標控制價及有關信息資料報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備查制度。
(五)加強國有資金投資工程造價監管
認真貫徹落實《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住房城鄉建設部第16號令),加強與財政、審計部門協作,逐步建立健全建設工程造價全過程管理制度,完善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研究制定我省貫徹執行計價依據的規定、計價活動監督以及合同價款調整、竣工結算價款支付等管理制度。堅持依法行政原則,健全建設工程計價活動監管機制,強化工程造價企業的執業責任,規范建筑市場各方主體的計價行為。鼓勵工程項目實行優質優價,在費率標準上給予明確支持。
(六)加強誠信體系建設,推動工程造價咨詢行業發展
加強造價咨詢企業職業道德守則和執業標準建設。依據國家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及注冊造價師信用管理辦法和評價標準,依托全省建筑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建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和工程造價專業人員的信用檔案,及時公開企業及人員的信用信息;實行資質行政審批網上申報管理制度,加強資質動態的監管,形成有效的社會監督機制;支持行業協會完善造價員全省統一自律管理制度,加強工程造價專業人才的繼續教育,提升專業人才實務操作;開展造價咨詢企業和執業人員的動態核查,規范執業行為,提升造價咨詢企業執業服務質量,推動工程造價咨詢行業健康發展。
(七)發揮好行政調解的職能,創新工程造價糾紛調解機制
在充分發揮好工程造價糾紛行政調解的職能和作用的基礎上,創新工程造價糾紛調解機制,轉變由政府調解的單一模式逐步變為由政府調解、社會組織調解的多種模式。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牽頭,行業協會成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從建設、施工、咨詢企業、管理機構、院校以及法律界選取專家成立綜合性專家庫,充分發揮團體綜合力量,進行工程造價糾紛的專業調解。專家委員會在合理、合法調解雙方糾紛矛盾同時,充分發揮各專家特長,積極開展糾紛調解政策研討解釋、案件分析論證等組織活動及糾紛調解資料積累,形成案例分析、舉一反三的長效機制,將糾紛預防措施做在前,減少或避免工程造價糾紛的發生。
(八)精細謀劃,做好“十三五”工程造價專項規劃
根據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十三五”規劃編制方案,做好工程造價專項規劃。在工程造價行業發展戰略、進一步推進工程造價管理法規和制度建設、完善工程造價計價依據體系、促進工程造價咨詢業健康成長、推進工程造價信息體系建設等方面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精心謀劃,結合工作現狀及改革目標,做好“十三五”工程造價專項規劃。
四、提高認識,保障改革向前推進
全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其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要充分認識全面深化工程造價管理改革的重要性,轉變觀念,主動作為,統籌協調落實各項改革工作,要加大對《實施意見》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以問題為導向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和措施。一是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造價咨詢企業要積極組織本地區和本單位廣大干部職工深入地開展學習討論和交流,增強進一步推進工程造價管理改革的緊迫感和責任感;二是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明確造價管理機構職能,落實工作經費,加大造價專業人才引進力度,保障造價管理機構專業水平;三是要在行業發展中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繼承與創新的關系、積極與穩妥的關系、全省統一與因地制宜的關系,解放思想,與時俱進,以高度的責任感抓好改革工作,落實改革任務,實現改革目標。
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