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機動車輛登檢換證,申請人應在填寫報檢《入境貨物報檢單》的同時提交如下申請材料:
1、口岸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進口機動車輛隨車檢驗單》正本原件;
2、口岸海關簽發的《貨物進口證明》復印件;
3、銷售單位出具的《機動車輛銷售統一發票》復印件;
4、進口機動車輛所有權為單位的,提供本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5、進口機動車輛所有權為個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6、在上述申請資料齊全的情況下,經檢驗檢疫人員現場查驗進口機動車輛及整車CCC標識符合后予以換發《進口機動車輛檢驗證明》,進口機動車輛所有人憑檢驗檢疫機構換發的《進口機動車輛檢驗證明》到車輛管理部門辦理落戶手續。